抵押车常识
    
一男子欲“空手套白狼”获刑一年半
2018-11-12 09:40  浏览:5500
 河南的一名男子在欠下一屁股赌债后,意图通过“空手套白狼”的方式来补上窟窿,将贷款买来的车转手卖掉,却又不按时归还贷款,他的这一行为被法院认定为合同诈骗,日前被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去年8月,在一家投资公司上班的河南男子梁大伟到上海去赌博,一下子输掉了一百多万,这些赌资他大多数是从他人那里借来的,到了约定的时间,债主都来跟他要债,让他狼狈不堪,他就想到哪里去弄点钱来应应急。

这时,有人指点他说可以通过贷款买车的方式套现,只要还上一二期的贷款,就不会认定为诈骗。他一听觉得这一“主意”可行,就开始了他“空手套白狼”的行动。

此时,他自己手上一分钱也没有,但他先找到了一名愿意借钱给他的垫资人,借了10万块钱,这些钱可以用来支付购车的首付款。他从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总价25万余元的轿车,除了付掉10万元的首付及税费外,还办了抵押贷款15.5万元。

他在提车时与4S店约定,将车辆的行驶证和产权证放在店里,次日一起去办理车辆抵押手续

但第二天4S店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他,他谎称有急事要处理,推迟个一二天。其实,他早有打算,提车当天,就去办理了车辆上牌手续,并谎称将车辆的行驶证遗失,去补办了相关的证件,接着马上将车开到交易市场,以18.9万钱将车出手。

卖车款到手后,他除了归还垫资人的垫资款外,将剩下的8万多元用于还债和消费。

而另一边,4S店的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梁大伟去办抵押手续,但他总是找借口拖着不办,后来干脆连电话也打不通了,车上装的GPS也失去了踪迹。

4S店到车管所查询了相关信息,才发现车辆已经被过户到他人名下,车辆贷款也只归还了二个月,于是向警方报了警。

吴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大伟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采用借款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后将贷款车辆出卖于他人的手段,骗取被害单位现金人民币1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