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动态
    
赎车没问题,但此套路不可取
2023-08-28 09:43  浏览:342

 

今天呢来和大家分享一个粉丝老铁的案例,这个案例呢咱之前是闻所未闻啊,言归正传咱们先看正文。

张三之前呢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就萌生了把车押出去先顶一阵子的想法,恰巧呢张三的一个朋友这个时候给张三介绍了一个大哥,这个大哥呢给张三四万块钱,但是呢张三要把车押给他,两个人呢签合同这样才能把钱给张三,到时候呢张三还钱然后大哥把车还给他,张三呢觉得没啥问题就签了合同,过了差不多两个月吧当时合同上签的是四万块钱,一天利息一百五,两个月的期限。

到了两个月算上利息张三大概换了三万九千五左右,对方大哥呢找张三要十三万,张三觉得有点多了就跟大哥说你去法院起诉我吧,法院判我还多少我就还多少,电话挂掉之后张三就把大哥拉黑了,大概半个月左右吧,张三呢老是收到一些违章的信息什么高速上超速呀,市区主干道闯红灯呀之类的。张三呢觉得这是对方故意在整他,一气之下就拿备用钥匙把车给开回来了,因为当时车子在山西嘛,没几天山西的叔叔就找到了张三问他是不是把车给开走了,张三觉得也没啥大事就如实说了,然后张三就被立案调查了。

张三的这类案件呢咱之前没有讲过,与他相似的就是那种融资租赁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属于占有问题,核心因素在于占有上,因为在刑法上面的好多概念他用的并不是所有权概念有的是占有概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什么什么情况,例如盗窃罪,诈骗罪等等。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就在于所有权和占有权是相分离的,我们平时能够保护的权益往往是基于占有的基础上,我们大多数能够保护的,法律需要保护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占有权,就比如说一个凳子,你说我是所有这个凳子还是占有这个凳子但是不管怎样这个凳子现在是在我手里,我是占有的,所以刑法为了保证这样形式上的一个状态,,为了保证现实生活之中实际占有人的权益实际上也是保护财产的基本安全,因为占有这件事对财产的安全更为直接, 所以刑法上的规定大多数是以占有为大多数,当占有权和所有权发生冲突时原则上是占有权优先,那什么是占有权,就和刚才老铁的情形,张三缺钱了想在别人那借点钱然后把车抵给人家,这个时候呢抵押权人已经拿到了车,双方已经产生了合法债务关系,对方已经合法占有车辆,如果你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回的话,法律上已经构成犯罪。因为你拿人家钱了了呀,你不是白拿这个钱了,你把你对这台车的占有权已经让出去了,你跟人家形成了具有物权之中的占有权关系,如果你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把车拿回来了,即使你是所有权人你也侵害人家的抵押权,占有权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这就叫做非法占有,已经构成了盗窃,即使你是原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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