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苏州两男子朱某和吴某找到了一个双倍来钱的办法,将轿车质押给他人获利,然后偷偷开走自己的车,再次质押给别人。两人认为这是经济纠纷,不是盗窃。每次都是事先配好备用钥匙,装好GPS,做好假的证件。再抵押给典当行,收到钱之后找准合适的机会再把车子偷回。再换一家公司再典当,多次作案,两人累计金额达90万元。结果法官判决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并处罚金5万元;朱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提醒:凡是自愿将财产质押给他人,他人即获得了质权,对该财产依法享有占有权。如果采取秘密手段窃取质押物,质权人的占有权利即受损,其财产权利即被侵犯,即构成盗窃罪。
看了上述的案件还有法官的提醒,有些朋友应该知道怎么做了吧,千万不要想着做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从而也可以提高一下对法律的了解。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网络,如若有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平台联系,我将及时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