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无钱可花的小乙便将一辆登记在自己母亲名下的宝马汽车拿去质押借款,陆续多次向陈某借款2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和网络赌博。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却拿不出钱来。母亲知道后格外生气将小乙教育了一番,当天凌晨,小乙叫母亲一起出发两人根据车载GPS定位找到了自己质押的汽车存放位置。车子被停在同安区某仓库里,小乙踢开仓库院子大门,撬开了仓库卷闸门锁,直接将车子开走。
次日一早,债权人陈某发现该车不见后心里起疑,车钥匙也没有丢,好端端的怎么还能不翼而飞遂陈某只好选择报警。而此时,小乙开走车子后担心陈某找上门来,于是直接驾车到广州游玩了数日。回到厦门后,小乙没有主动联系陈某,而是直接将车子开到一家二手车行,并谈妥以28万元的价格将其出售。没有想到,当天小乙就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该车辆价值285950元。日前,同安区法院依法判处小乙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小乙母亲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中宝马汽车虽然属于小乙及其母亲所有,但车辆已经质押给陈某,陈某作为质押权人合法占有该车辆,小乙母子二人明知该情况,在未经陈某同意下私自将质押车子取回,其行为属于秘密窃取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构成盗窃罪。
在这里小编要多说一句。很多人认为抵押车被拖走,原车主不构成违法犯罪,毕竟车没有过户,所有权没有转移,人家开走自己的车有什么问题呢?只是简单的违约而已?
要知道我们购买抵押车是从正规渠道购买的,有正规的车辆证件和抵押合同以及转让协议,这些都是法律允许的。正常上路,买保险审车,只是不能过户而已。故而不论是谁将车偷偷开走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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