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最近,云南省昆明市陈某幻想通过报案追回抵押轿车,结果不但没有追回,反而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处罚。
案件详情
男子陈某,云南省昆明市人,12月10日,陈某到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报警,称自己的一辆轿车于2016年9月被盗,由于案件未破,轿车一直没有消息,今年12月7日,陈某突然接到违章短信提醒,说车辆在龙陵县平达乡出现,陈某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找回该车。
接到报警后,龙陵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开展案件调查工作。民警发现,该车系龙陵县平达乡一名叫陈某某的男子所有。民警之后找到陈某某对其询问,据陈某某自述,车辆是2016年9月,他在临近的施甸县姚关镇某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所得,陈某某还提供了车辆相关合法手续。
民警由此推断,这可能是一起由陈某自编自导的虚假案件。12月19日,民警再次盘问陈某,在证据面前,陈某承认了虚构事实,幻想通过报案追回抵押轿车的违法事实。
侦查发现,2016年5月17日,陈某将自己名下的一辆北京牌轿车抵押给昆明某信贷公司,因缺乏还款能力,轿车随后被信贷公司拍卖给陈某某。12月7日,陈某某在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平达乡违章停车被预警。昆明男子陈某收到违章短信提醒后,故意隐瞒抵押车辆事实,企图通过警察追回抵押车辆。
目前,陈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处罚。
以车辆买卖为例,比如你刚从隔壁老王手里买了一辆二手车,拿到手正准备出去兜个风,就被一个叫灰太狼的人拦住了去路,说这辆车是他买的,他手里拿着行驶证,上面赫然写着灰太狼的名字,这时候不用急,物权法新司法解释告诉你:汽车登记在谁的名下,并不能证明所有权归谁,而是你从隔壁老王手里买这辆车,隔壁老王交给你了,所有权就归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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