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公司险些被人骗50万!”2020年9月初,聊城某抵押公司负责人王某慌慌张张地来辖区派出所报案。据报案人介绍,抵押公司接到一笔业务,有人以50万元,抵押一辆价值97万元的车辆,抵押车辆贷款所需手续齐全,随即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约定了付款时间,就在交款时,抵押公司发现该车为租赁车辆,就立即向警方报警。
案情重大,派出所民警迅速与经侦大队联系。闻报,东昌府分局经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对此案开展侦破工作,经过深入调查摸排、蹲点布控,将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和刘某抓获。随着侦办案件的逐渐深入展开,经侦大队查实这是一个流窜作案、专门通过租车方式实施抵押诈骗的7人犯罪团伙。
安某组织策划租车抵押诈骗,刘某和白某某负责联系办理租车及与抵押公司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杨某某、田某某等人负责伪造车辆行驶证、质押合同等车辆贷款手续。安某某等7人在案发前,已先后在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多次采取同样手段实施诈骗,抵押车辆4辆并非法套取现金130余万元,所得资金用于个人挥霍及赌博。案发后,其中5名嫌疑人畏罪潜逃。
案情脉络清晰后,经侦大队迅速组织民警多次前往内蒙、陕西、江苏、安徽等涉案地调查取证、实施抓捕。经过一年缜密侦查、艰苦工作,2021年6月,7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依法对此案开庭审理,并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安某某、白某某等7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各并处罚金10万元至2万元不等。
警方提醒:警惕汽车租赁合同诈骗案。近年来,汽车租赁领域诈骗案频发。我们在二手车交易、抵押等经济活动中,车主或汽车租赁公司要严格审核租车人资料,对租车人的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状况、租车用途等进行详细询问,降低租车风险;抵押车行或个人在接受车辆质押时,也要选择正规平台,注意审核对方身份信息和抵押物权属,保护自身财产安全,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发现上当受骗,要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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