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他人车辆以达到索账的目的,是违法的。
郑州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公安机关一年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据通报,2018年一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铲除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深挖查处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9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00多起,缴获各类枪支330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6亿多元,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通过开展专项斗争,带动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全市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4.5%。
全年打掉非法收车黑恶团伙33个,抓获涉案嫌疑人336人。
非法收车是近几年兴起的一种犯罪手段,也属于“套路贷”的一种诈骗形式。黑恶犯罪分子涉足车贷担保领域,为获取非法利益,设置各种 “陷阱”,持备用钥匙将车偷偷开走,或采取暴力、威胁和“软暴力”手段将客户车辆收走。对于此类非法收车行为,因有合同约定,很多人认为属经济纠纷,因此这也成为公安机关打击此类犯罪的“盲区”。
据统计,2015年至2017年,郑州市涉及此类报警达上万条。
警方调查发现,受害群众怨声载道、反应强烈,有的因此背负债务,有的公司倒闭、妻离子散,甚至服毒自杀。
郑州警方抽调100多名精干警力成立“铁拳”专案组,集中打击非法收车、黑恶犯罪。
截至2018年底,郑州警方共打掉非法收车黑恶犯罪团伙33个,抓获非法收车犯罪嫌疑人336人,破案678起,查封冻结涉案资金900余万元,其中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决5案75人,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判决15案108人。经过集中打击,郑州市此类违法犯罪基本绝迹。
郑州警方犯罪侦查局办案人员走访了车辆销售公司、工商、银行、银监、保险公司等部门后发现:非法收车主要就是因车辆按揭买卖或租赁产生纠纷,纠纷一方自己或者雇佣他人将车辆从控制人手中强行或偷偷开走,然后以各种名目索要高额赎金的行为。
据郑州警方法制部门介绍,该收车行为违反《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应予以禁止。但该行为发生的前提表面上看,带有经济纠纷属性,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具体应当依据什么条文对行为人追究法律责任,现行相关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所以如何打击该行为成为郑州乃至全国公安机关的一大难点,正因如此导致非法收车行为不断发生,此类警情持续高发。
2018年1月23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郑州市公安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收车突出问题,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收车“铁拳”行动,集中打击非法收车黑恶犯罪。
“对于非法收车行为,因为有合同约定,多数被认为是经济纠纷。”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副局长赵德孝介绍说,2012年至2017年,郑州市公安机关连续打掉6个采用暴力手段强收重型工程机械车辆的非法收车涉黑犯罪组织,但对采用偷开或“软暴力”手段非法收小型车辆的行为,一直没有取得打击突破。
开展“铁拳”行动后,专案组民警深入调查非法收车行业内幕,分析制式车贷担保合同每一条款内容合法性,调查了解签订过程,从中发现了车贷担保制式合同存在违法和不规范,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有故意隐瞒或设置陷阱情况。例如《合同法》规定提供制式合同的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将不利于对方的条款提醒告知,而几乎所有车贷担保合同签订时,均有意向贷款人故意隐瞒有关事项的现象。《民诉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人民法院决定,严禁非法拘禁他人或者扣押他人财产,否则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车贷担保制式合同中规定的贷款人出现违约、车贷一方有权收回车辆的条款是违法的和无效的,非法收车行为具有违法性。
同时,郑州警方法制部门深入研读相关法律政策,结合,结合《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解释,积极与检、法部门一起对非法收车整个环节进行法律研讨、定性。
经过郑州市公、检、法的多次协商,反复研讨,2018年3月13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郑州市《关于办理非法收车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出台,该意见的出台解决了所有非法收车链条上之前不敢碰触的雷区,统一了执法尺度,为铁拳全面挥起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打击非法收车的法律屏障得以解决后,“铁拳”专案组全面收集全市非法收车违法犯罪线,对非法收回车辆的停放场所进行排查,并派出无人机对停车场内停放纠纷车辆进行拍照固定,接连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收车黑恶犯罪集群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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