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购了抵押车的朋友,由于各种原因,车辆被盗了,而且车辆被盗贼使用的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有人在事故中受重伤或死亡了,车辆方负全责,但是当事人跑路了,车主虽不是自己,但是保险是自己或自己的亲戚朋友,那么要负责任吗?
也就是说,车被盗后,及时报警,公安立案,则你和车主无责,肇事者负全责,被盗后若未报警,那么你和车主有责。具体是主责还是次责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赔偿问题要依据交警事故科的责任认定书和需要赔偿方的证明(例如自己的修车发票、对方的医疗手续与发票)而定。
特别提醒:无论自己有责、无责都绝对不要垫付。等治疗(受伤)完成后,后期赔偿项目均有证明,能够算清楚总花费的,与保险公司一起,负担相应费用即可。(保费够则自己不用出钱,超出保费,自己要承担超出部分)。
追问:抵押车被盗,警方不立案咋办?
抵押车被盗,现实是确有一部分以经济纠纷不立案,那么,应该怎么办?其实很简单,让警方出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就可以了,因为这份东西足以证明你已经报案了。
追问:车主还会有责任吗?
在这里提醒一下,我们的车主真的需要资金周转,把车质押,必须签一份《免责协议》,这样,就算违约赎不了车,这台车如果流到抵押车市场,不管转了多少手,发生什么事情,车主都是没有责任的。如果没有这份东西,追责的机会还是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