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多押?
多押就是同一台车同时进行多次抵(质)押的行为。如:购新车进行抵押贷款,正常还贷后,银行的贷款还没还清,又找汽车金融公司或小贷公司进行二押,贷到款后,又再次把车质押给典当行借了一笔钱,这种以车辆为标的物进行三次以上在不同公司借款,而且同时欠不同公司的贷款行为,都称为多押。
汽车多押的后果
一般情况下,同一台车辆进多押的行为,最终结果都是无力偿还的多,在抵押车的交易中,不泛这种车辆的出现。车主为了套取更多的现金,都会采取汽车多押的情况。先是进行0首付或付首期购得车辆,然后,办理多家银行信用卡,再次进行二押,最后,把车质押典当行借款。有些车主可以操作到给车价高一倍或多倍的钱。这种不计后果的套现必将导致坏帐的产生。
案例:同一汽车房产多次抵押借款(无照片)
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通报了一起诈骗案的进展。
一名男子在坦洲多次抵押同一汽车、同一辆房产,最终被抓获,并被批准逮捕。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嫌疑人曾某平由于与他人有借贷纠纷,自2012年开始,他位于惠州市的房产已被惠州市惠城区法院多次查封;又因曾某平断供房产,该房产于2014年1月23日被银行向法院申请查封,期限为两年。
2014年9月2日,王某平在坦洲镇某车行抵押他在惠州市的该套房产,向车行的姜某福借款8万元,并签订抵押借条;10月12日,曾某平又以一辆日产小汽车作为抵押,再次向李某福借款3万元。
期间,王某平提出需要继续使用该小汽车一星期,李某福同意后,他又擅自将该小车抵押给珠海市某公司并借款5万元。随后,王某平因无钱还款而更换手机号码。
王某平隐瞒自己房产被查封、汽车被抵押的真相并虚构其有还款能力,已涉嫌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已经被查封的不动产、已经抵押的物品,超出原先物品的抵押价值后,不能重复进行抵押,否则涉嫌刑事犯罪